“你们不能走,赔我钱!”消防员救完人,却被大奔车主拦路索赔 网友坐不住了...
你能想象这种情况吗?
当消防队员们灭火救援结束
收拾装备准备返回时,
一辆奔驰车的车主突然冲了出来:
“你们不能走,赔我钱!”
看看这到底是咋回事......
“大奔”堵住应急车道
遭剐蹭向消防索赔
2月15日,杭州滨江滨兴北苑一居民楼5层突发火灾,有7人被困天台(3名大人,4名小孩),在着火楼层火苗已窜出窗外,现场浓烟弥漫,情况紧急。
消防队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,兵分两路,灭火与救援同时进行,不到十分钟,7名被困人员被成功救下,火情也被很快扑灭。
然而现场却跑来一男子,告知消防员“我的车被你们撞坏了,这事情要弄清楚。”同时拦住要返程归队的消防车,并报了警。
↑ 被剐蹭的奔驰车
原来消防车在进小区灭火时,发现小区车道狭小,且消防通道被违停的私家车占满,原本不宽的路就更加拥挤了。
↑ 现场示意图
消防车尽量避让,但在必经的路口拐弯处左边停放着事故的白色奔驰车,由于消防车车距宽、车辆长,根本无法转弯过去。
明明有地下车库,也没停满车
但车主都喜欢停路面上:
“为了方便”?
站在消防角度想:“救人第一”,前面浓烟滚滚居民被困,眼前轿车挡道,确实在情况紧急之下,会做出撞车的选择。
一些小区停车位紧张的话,车主停在路面也确有发生。但问了许多居民才知道,这个小区其实是有地下车库的。
都停在地面上,
难道因为车库都停满了?
“车库也没停满啊,当初就造好了,
但很多人不停。
因为直接停在单元门口方便。”
居民们这样回答。
事情一出,网友们坐不住了:
而在仔细调查事件前因后果后,
交警做出事故认定:
奔驰车主全责。
交警的执法凭据是什么?
根据《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》
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
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
该事件中
事发位置处于小区道路内
符合本条规定,交警有权进行执法
认定奔驰全责的依据是什么?
根据《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》
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
而在此事件中
奔驰车停放位置属于小车非停放区域
且在小区主通道上,又是道路拐弯处
消防车当时正执行紧急任务,情况危急
而奔驰车所处的位置
严重影响了消防车进场
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
综合奔驰车所停放位置
交警最终判定奔驰车主负事故全部责任
根据《消防法》第六十二条和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规定,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、警车等车辆通行的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消防车为救火顶开违停车辆,属于消防部门紧急避险的行为,是不构成行政赔偿的,因为没有行政违法性。同时,车辆在违停的情况下是占了正常的消防通道,不具有正当性,而赔偿是指要有行政违法性,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赔偿是没有道理的。
消防部门在灭火救援时,
遇到消防通道受阻,
通常是采用接水带的方式灭火。
但堵塞消防通道,
接水带灭火会浪费很多宝贵的救援时间,
希望大家不要占用消防通道
遇到消防车辆及时让道
给救援工作多些理解和支持
综合自:杭州日报(hangzhoudaily)
中国警察网(zgjcwcpd)
@央视新闻
广东消防综合编辑
转载请注明出处
更多关注
播放量已过亿!“救命…我家着火了……”这段119接线录音火了!
“我当时还在那笑呢,一下子就着了” ...电梯里这个东西突然爆炸!
广东又又又潮了!你的内裤够穿吗?这回南天到底还有多久......
执行主编/露
本期编辑/斯乔
长按关注
发现更多精彩